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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民主的社會必須尊重包容不同的聲音與觀點。為了讓大家從多個角度了解博弈事業,特別轉貼對博弈事業頗有研究的國立東華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葉智魁教授發表的文章以饗讀友。



「道德考量」站一邊就「經濟」的層面剖析「觀光賭場」議題


葉智魁 國立東華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 系主任


 


支持開設「觀光賭場」或主張開放「博弈事業」的人士,經常強調不要因「道德考量」而反對。他們一再宣稱,出發點與用心是為了地方發展,為了吸引觀光客、製造就業機會、振興經濟的目標—也就是基於現實考量,而支持或主張開設「觀光賭場」。


 


既然如此,就讓「道德考量」站一邊,也撇開歷來在檯面上、下,推動「賭博合法化」不遺餘力之人士的背景不談。我們就從最現實的角度,並以美國與加拿大之賭場合法化的經驗為例,純粹從「經濟」與「觀光」的層面來剖析「觀光賭場」的議題、看看「以賭興鄉」或「以賭興邦」是否真有其事?同時釐清「賭場合法化」究竟會為「經濟」與「觀光」帶來甚麼樣的影響?


 


    美國近年賭博合法化之概況


 


內華達州於1931年通過賭場(casinos)合法化的法案,揭開了近代美國賭場合法化的新頁,也正式開啟了內華達州壟斷全美合法賭博業四十五年的歷史,其間,雖然於1950年代,美國曾經在「賭博合法化」與「開放設立賭場特區」的議題上,有過相當熱烈的討論,然而,由於支持者的論點並沒有得到多大的支持,而沉寂下去。


內華達州壟斷全美合法賭場的局面,到了1976年,紐澤西州立法通過允許大西洋城設置賭場才被打破。不過,一直要到1989年十一月,南達柯達州的Deadwood城,成為第三處[1]開放賭場設立的地區起,才算開啟了美國賭業史上最蓬勃發展的時期。之後,以不同形式讓賭博合法化的情況,便在各州相繼擴散開來。如今,美國不允許將賭博以任何形式合法化的州,只剩下夏威夷與猶他州兩個州[2]。全美目前開設合法賭場(Casinos)共有28州,經營彩券的有37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DC),開放Pari-mutuel賭博(與賽狗、賽馬相關的場內、場外賭博形式)共有43州。


賭博合法化之所以會在八0年代末期開始,於美國各州相繼擴散開來,主因在於,自1980年代起,美國經濟不景氣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各級政府的財政都越來越吃緊。在赤字不斷增加,增稅又幾乎毫無可能;而賭博業者、相關利益團體、以及政客,在遊說過程中,又不斷地運用過度誇大之片面利多資料,並一再描繪出「振興經濟」、「帶動地方發展」的瑰麗遠景,再加上支持者不斷提出許多誘人承諾的催眠下,終於導致自1989年起,使得賭場和其它種種賭博形式合法化的法案或公投案,陸續在各州通過的情況(Goodman, 1994a, 1995; Passell, 1994)


 


1989年至1994年之間,非但是美國賭場合法化擴張幅度最大的時期,也是賭博業成長速度最快的一段期間,不過,由於各處賭場一開始經營,便引發了層出不窮的問題,形形色色的後遺症也接踵而至,於是自1994年的年中開始,情勢便開始產生了大逆轉,支持「賭博合法化」與支持「開設賭場特區」的陣營已開始節節敗退,光是在1994年,美國的「國家反賭博合法化陣線(National Coalition Against Legalized Gambling,簡稱為NCALG)」與其他關懷社會發展的團體組織,在二十七州針對賭博合法化的五十個全州性公投及立法案表決中,以473敗的壓倒性結果,讓支持「賭博合法化」與支持「開設賭場特區」的陣營潰不成軍。而儘管支持賭博合法化的團體繼續不斷地努力、鼓吹、並花下巨額進行種種遊說,在1995-1996年,也只有讓一個州通過允許設置賭場或是吃角子老虎。至於在1996年的各州31個法案投票及公投的結果,也只通過4個,其它27個不是被否決就是未能成案。


賭博相繼在各州合法化以來,對美國社會產生相當大的影響,以美國人的賭博經驗來看,根據美國「國家賭博衝擊研究委員會(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簡稱為NGISC)」的報告(1999)指出,86%的美國人曾經有過賭博的經驗,而63%的美國人在過去一年間最少有過一次賭博經驗。就投入在賭博上之金額的成長而言,則更是驚人,據估計每年美國合法賭博業的毛收入(gross revenue)約從1982年的104億(以1998年的幣值來算約為161億美金)美金成長到1998年的543億美金(經由合法賭博所下的賭注金額約是毛收入的10倍左右,也就是5,500億美金左右),各級政府在其中所抽取的賭稅自然也水漲船高,無怪乎,各州政府及印地安族裔政府對賭稅的依賴程度,也隨著賭博合法化的擴張而日益加深。


換言之,「賭場特區」之所以會在美國各處擴散,並非是由於它帶來許多的正面效應,反而是因為它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所致。打個比喻,「賭場」對地方經濟體的影響,有如癌細胞對於生命體的影響—癌細胞之所以會四處擴散,並非是因為它對生命體有好處,而是由於癌細胞會為了自身的生存,而佔據(破壞)正常細胞的生存空間,進而導致摧毀整個生命體的結果。


 


「以賭興鄉」或「以賭興邦」—真有其事?


 


近十年來,美國人每年都投入相當龐大的金額在合法賭博上面,儘管是在景氣低迷的期間,賭博業在美國也都還維持著相當的成長率,因此,稱賭博為美國近年來少見之熱絡的經濟活動並不誇張。然而,如此熱絡的經濟活動,究竟對整體經濟帶來哪些影響?究竟又有誰真正得到了好處?「以賭興鄉」或「以賭興邦」的目標真的實現了嗎?


事實上,根據美國近年來的各種調查研究顯示,除了極少數得以吸引大量外來賭客的特例(如賭徒的「麥加」拉斯維加斯),賭場的開設有對當地經濟帶來明顯的實質效益外,絕大多數「開放賭禁」、「開設賭場」的州或是地區,普遍呈現出來的不外乎是「賭業獨興、百業蕭條」的現象,地方上的非賭博性產業、商家在經濟上所獲得的正向效益,不是微乎其微,就是因為受到賭場所產生的排擠效應(也就是原本可運用在其他非賭博性產業的人力、時間、金錢等被轉移到賭博活動上面),與吞噬效應(也就是賭博業之種種競爭力優勢及強力促銷手法之影響(吸力)加上排擠效應(推力)),而使得其他產業因此斷送了原本就不怎麼強韌的商機與生機。也就是說,美國的經驗顯示,賭博業進入後,會對其它產業產生這兩種效應,而對地方經濟造成致命性的打擊。


MacIsaac1995)就強調:「賭場非但無法振興地方,反而會因為將原本可投入當地經濟的資金吸走,而打擊到地方的原有產業。」以美國第二知名的賭城大西洋城為例,自1978年開放賭場迄1992年之間,就有四成的餐館相繼倒閉、三分之一的零售店也關了門(Oleck, 1992),失業率(為州平均失業率的兩倍)在1993年成為全紐澤西州最高的地區(Kelly, 1993)。由於犯罪率增加的結果,也使得賭場外圍地區的房地產行情連帶受創而顯著下跌(Buck, Hakim, Spiegel, 1991)。


根據政府普查的數據顯示,1970年大西洋城的貧窮人口比率佔了23%,賭場正興之時的1980年,貧窮人口比率上升到25%,到了1990年,貧窮人口比率依舊佔了25%Goertzel, & Cosby, 1997),顯然,開設賭場並未改善當地人的生活。在1994314日所發行的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中的一文「美國的賭博狂熱」中,曾引述著名的企業諮詢顧問Nelson Rose所說的話:「大西洋城以前是個濱海貧民窟,如今,它成為了一個設有賭場的濱海貧民窟」(p.46),如此的比喻可說是對大西洋城的絕佳寫照,賭場究竟有沒有為大西洋城帶來振興的效果已相當清楚!


其實,美國的具體經驗顯示,開放設置賭場,真正能夠蒙利的只有少數的賭場投資者,以及與他們直接有掛勾的團體,地方經濟非但不可能因而產生振興的效果,反而可能會被斬斷生機,不得翻身。也就是說,地方民眾將會是最大的受害者,而國家社會整體則需付出種種無可彌補之有形、無形的成本。而開設賭場的地區,無論在經濟上是否有得到好處,幾乎毫無例外地(包括賭徒的「麥加」拉斯維加斯在內),都在社會與治安上嚐到了嚴重的負面衝擊,如:社會崩解、金權掛勾、貪污腐敗、洗錢、詐欺、高利貸、破產、金融醜聞、家庭破碎、青少年問題增加、犯罪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嚴重、助長毒品氾濫、打擊其它生產性事業、病態性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等等問題。


支持開賭者經常強調,賭博業可以帶來挹注財政的效果,這是由於他們往往只呈現出有利於他們且較具體可見的數字,而未將一些比較看不見,但卻不容忽視的社會與治安成本,換算成數字後再作估算。伊利諾大學經濟學系的Grinols 教授與Omorov1996a),就曾特別針對賭業持續擴充與成長對國家財政所產生的效應,作了一個深入的研究。結果顯示,賭博合法化與賭場在各地擴充的結果,使得與賭相關的各項稅收,為每個美國成人每年所帶來的效益並未超過56美元;但是,每個美國成人每年卻必須平均負擔美金112元到338元之間的社會成本。而且,由於大多數開設賭場的地區,並未成為其所在州的觀光據點(因為賭客大多是在地人),所以,對這些地方而言,賭場也就談不上對他們的經濟發展有甚麼幫助。可見,就國家層次之成本效益的考量,並不值得為了增進稅收而開放賭場,而欲藉開設賭場招來觀光客,或是振興地方產業,也只不過是種不切實際的想法。


其他的研究也都指出,「賭博合法化」以及「開放賭場特區」,非但無法達到挹注財政與振興經濟的效果,反而會得不償失。長年研究賭博合法化之影響的學者Nelson Rose,甚至形容賭博合法化是「經濟上的黑洞」,而這種現象又以封閉型(也就是具地理隔絕性)的區域最為嚴重(Rose, 1994)。也就是說,賭博業具有超強的吸金能力,會將原本可用在消費上以活絡商業,以及可用於投資上以振興經濟的資源吸走,所以,引進賭場,對於絕大多數之非賭博性產業的發展而言,是極為不利的!


伊利諾州的較佳政府協會(The Better Government Association),曾針對設有河船賭場的鄉鎮之324個商家做過調查。結果顯示,其中四成四表示有所助益(但其中半數表示助益微乎其微),只有3﹪表示頗有助益,但是這些商家表示,河船賭博對他們的生意沒有影響,或是有負面影響的,卻高達了五成一(Brunner, 1994)。


Clifton Henry(一位擔任好幾家賭場企業顧問之企管諮詢公司的副總裁)於1994年,在參加匹茲堡的都市計劃委員們,與商界領袖所召開之開放河船賭場企劃案的會議中,以諮詢顧問角色的身分表示:「引進賭場是以犧牲當地既有產業,來讓賭業投資者獲利的一種做法。」他還聲稱:「我們不過是將財產作一個重新分配,…. 坦白說,賭場莊家往往才是真正的贏家。…賭客來自五十英里範圍區域內的地方,在經濟上是不可能獲得實質效益的」。另外,國家餐館協會(the National Restaurant Association)的副主席也表示:「原本可花在一般消費的錢會被賭場吸走」,而且由於一般餐飲業的房租及其它的開銷又往往必須因應賭場的競爭而相對增加,也因此徒增餐飲業經營上的困難(見Kindt, 1995-96)。


 


對「振興經濟」而言,開設「觀光賭場」並非是個正確的處方


 


雖然賭場投資者一再宣稱開設賭場可以協助振興地方經濟,事實上,從美國開賭的大多數例子看來,無論是讓賭博藉何種形式予以合法化,非但並沒有達到帶動地方發展、振興區域經濟、或豐裕政府財源的效果,反而卻因開設賭場所衍生的排擠效應與吞噬效應而導致產生重挫地方經濟的惡果。Gazel1998)就指出,一般而言,合法賭場具有獨佔與寡斷市場的特性,以及經營賭場具有高利潤空間,加上當地客源與外來客源比率偏低,是引進賭場導致州與地方經濟受到傷害的主因,這也是為何除了極少數的特例之外,美國引進賭場的州和地區,都在經濟上產生了得不償失的結果。


顯然,以為設置賭場便等於是幫地方經濟打下一劑強心針的想法,根本就是錯的。事實上,由以上所列舉之,多年來美國許多地方發展賭博業的例子,已相當明白地顯示,「開設賭場」非但沒有為這些地區帶來振興經濟的效果,反而對當地原本就不怎麼強韌的商機與生機,帶來嚴重的負面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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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雖然佛羅里達州在1982年即立法通過允許外海遊輪賭場之設立,但是迄今均未允許讓陸上賭場設立,故屬一特例,因而將其排除在外。


 


[2]雖然賽馬在田納西州是合法的,但是該州目前(2000年)並沒有任何在實質經營的賽馬場,所以實際上,全美目前「不存在任何形式之合法賭博」的州共有三州。


 


美國各地開設賭場對當地經濟所產生之影響的實例


 


美國第二個開設賭場的大西洋城,在賭場開設後四年的期間,當地的零售店就倒閉了三分之一。Harrison對州長之賭博諮議委員會所提出之賭場開設十年的評估報告指出:「明顯的,大西洋城在賭場開設後,零售業以及其僱用的員工數量就一直持續在下降」。根據其它資料顯示,大西洋城在賭場開放前有243家餐館,開放十年之後便只剩下146家(Oleck, 1992:110),等於是有四成的餐館倒閉了。Kelly1993/7/11)則指出,賭場開放十年的期間,倒了159家小型企業(大多數都位於賭場步行可到的距離範圍內),19911992年情況惡化得更嚴重,總共倒閉了67家,而到了1993年,大西洋城甚至連一家超級市場或電影院都沒了。


SMR研究機構(SMR Research Corporation)在1997年發表之針對破產所作的全國性調查發現,大西洋城是全紐澤西州破產率最高的區域,高出了全州平均破產率71%之多。另外,美國一份餐館業之專業性期刊Restaurant Business的主編Allmendinger,所提出的資料顯示(1992:8),為了確保能夠將賭客留在賭場之內,大西洋城自開放賭場設置起,便花下了天文數字般的金額在貼補餐飲的支出上面,另外,光是在1991年,大西洋城的賭場就投下了兩億三千四百萬元美金,作為餐飲支出的補貼之用,在面臨對手砸下如此龐大的補貼金額的情況下,當地其它未經營賭場的餐館,自然就毫無競爭力可言,並且也因此而相繼倒閉。由此可見,賭場對當地傳統產業及餐飲業,所產生的排擠效應與殺傷力之大。


就明尼蘇達州的餐館生意來看,賭場開設(在印地安保留區內)後不久,在賭場之週遭三十英里內的餐館,營業額普遍下降了兩成到五成之間,根據明尼蘇達餐館協會(Minnesota Restaurant Association)於1993年所作的調查顯示,其中三成八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生意受到了賭場競爭的打擊,此外,有高達八成四的受訪者反對允許賭場的營運涉及餐館、旅館、汽車旅館、渡假區、以及會議產業之營業項目(Walkup, 1993),另一份在同一年針對當地900家餐館負責人所作的調查顯示,其中三成八表示賭場的開設導致他們生意變差,只有一成表示賭場對他們生意有助益(Hewes, 1993)。到了1995年,一位明尼蘇達餐館協會的代表更指出:「情況變得越來越糟」(見Kindt, 1995-96:7)。


以科羅拉多州的經驗來看,一份紐約時報的報導指出,吉爾濱郡當地原有的三十一家零售店,在賭場於1991年開張後的兩年期間內,便相繼倒閉到剩下十一家(Nieves, 1997),等於是有六成五的商家,因為受到當地引進賭場所產生之排擠效應與吞噬效應的影響而倒閉。當地的非賭博性產業與商家,由於敵不過賭場的競爭而一一關門的結果,造成了「中央鎮與黑鷹鎮的居民,甚至得開車到四十英里之外,才能夠買到生活必需品(引自Kindt, 1994b:71)」的景象。


伊利諾州在1991年將河船賭場(riverboat casinos)合法化,伊利諾州經濟與財政委員會(The Illinois Economic and Fiscal Commission)在1994年,針對五個設有河船賭場的區域所作的研究發現,開設賭場的城市及鄉鎮,並未因賭場的設立而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帶來淨效益,少數小社區的餐飲業績雖有些微增加,但並沒有任何地區的零售業績有增加的證明,可是一些地區卻呈現了受創的跡象。根據一份針對800位伊利諾州各個河船賭場之賭客所作的調查顯示,其中九成六的賭客是來自河船賭場100英里範圍內的居民(Brunner, 1995)。Truitt1996)的研究也發現,伊利諾州的河船賭場,對「振興地方經濟」與「帶動觀光」這兩個目標而言,所產生的結果令人大失所望!


由於引進賭場非但造成當地「賭業獨興、百業蕭條」的現象,也使得當地變得極度依賴賭業所帶來的收入。也因此,讓賭業穩定或持續成長,就成了在政治與經濟上所拋不掉的包袱。這種過度仰賴單一產業的情況,對地方而言,是個相當病態的經濟發展模式,而且具有高度的不穩定性,相關資源一旦不足,或甚至是枯竭的話,地方的生機便極有可能很快就消失(Stokowski, 1996)。


 


賭場的經營手法


 


賭場在意的是,如何才能讓來者儘可能留在場內,好把他們所帶來的銀子通通賺進自己的荷包。然而,由於「合法」賭場不能以強迫的方式留人,所以便對準人性弱點,運用心理學制約人類行為的技巧,無所不用其極地以方便而低價(或甚至免費)的方式提供吃喝玩樂的機會,誘使顧客無須到場外消費(當然,賭場業者會辯解說:這些不過是他們的行銷方法)。


幾乎毫無例外,大型賭場的內部都採用了,能夠讓人們失去方向感的迷宮式設計。基本上,進去這些賭場可以不費吹灰之力,但是要想出來可就得費不少功夫—賭場的天花板與地毯的花樣刻意裝飾得單調乏味,好將人們的眼光驅往賭桌或是吃角子老虎上面;燈光也經過特殊設計,好讓置身其中的人們的眼睛不容易感到疲累;業者甚至還研究調配出特殊的迷人氣味,置於賭檯或是吃角子老虎附近,好吸引人們留在該處;場內也不放時鐘、沒有窗戶,好讓人們忽略掉時間、忘了白天黑夜。只要小贏了幾百塊,店家便會主動幫顧客拍下照片,貼在醒目的牆上名人榜上,以營造出你也有可能贏上一把的期待,藉此挑逗起人們的賭性。跟團來的,賭場還會在遊覽車放人的地方(往往是邊門口),派個服務人員發送給每位客人免費券、折價券、或是幾塊錢籌碼以「試試手氣」。


凡此種種盡可能吸引,及拉長顧客留在場內時間的一貫手法(如此會可以增加賭客的賭博機會,以及延長他們賭博的時間,賭場便得以獲取更大的利潤),使得莊家、賭場投資者、與相關利益團體個個荷包滿滿,成為最大的獲利者,而當地的居民與非賭博性產業(當鋪業除外),自然就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了!


 


開設「觀光賭場」對觀光發展究竟會帶來甚麼效應?


 


機會與易及性的因素會造成賭徒人口(含病態性賭徒)的增加—因為賭徒人口會隨「賭博機會的多寡」及「賭博場所的易及性」而波動。如果社會上能夠接觸到賭博的機會越多,或是賭博場所越易及,賭徒人口自然會隨之增加(原本並非賭博人口者,因而變成賭博人口的機會大大地增加)。基本上,「開放設置賭場特區」正意味著「能夠賭博機會增加」及「賭博場所的易及性增大」,因此,對於賭博相關問題而言,只會產生負向推波助瀾的效果,非但原來的賭徒依舊會是賭徒,原來並非賭徒的人則有更多的機會成為賭徒,一旦這些新增加的賭徒人口超過了「特區」的容納量,他們便會另覓途徑去滿足自己的賭欲,而賭博相關問題也只會隨之惡化蔓延。


對於原先發展條件不佳的地區,「觀光賭場」所吸引到的人,往往並非是「觀光客」而是「賭客」。一旦來者是「賭客」,就不太可能從事觀光活動,對觀光發展當然就不會有好處。另外,「觀光賭場」對本地人的吸引力,並不會小於對外地人的吸引力。一旦當地住民被吸引到賭場裡面賭博,對地方的生產力與經濟發展而言,怎麼可能會有正面的影響?以下所舉出的例子,就是相當好的證明。


芝加哥民眾報(Chicago Tribune)的一篇報導指出,芝加哥市民在該州賭場合法化的前一年(也就是1990年),前往拉斯維加斯與大西洋城的統計有七十六萬人次,該州之河船賭場合法兩年後,也就是1993年,前往拉斯維加斯與大西洋城的人次依舊維持在七十六萬,但是,前去賭場賭博的人次卻由九十萬兩千人次暴增到兩百五十萬人次(引自Grinols, 1995:11)。芝加哥民眾報(Chicago Tribune1994/6/28)所做的調查發現,Aurora之河船賭場七成左右的客源是來自鄰近的區域,只有3%來自外州。顯然,賭場的易及性增加之因素,大大地擴大了芝加哥地區的賭博人口,而這些人也大多成為鄰近河船賭場的最主要客源,無庸置疑,所增加之近一百六十萬的賭博人次,以及他們每年耗損在賭博上的時間與金錢,對芝加哥市與伊利諾州之產業經濟所造成的負面衝擊是難以估計的。


根據Smith and Hinch (1996)的研究,加拿大的賭場並非吸引觀光客的賣點。一份1996年的資料顯示,紐奧良之賭場的客源當中居民佔了六成。


根據愛荷華州立大學針對河船賭場對當地商家影響所作的一份研究調查顯示:一成二的商家表示生意有成長,兩成九表示生意變差,六成表示沒有影響。另外,這份調查亦指出,愛荷華州河船賭場的賭客有九成四是該州的州民,而且其中有將近三分之二是賭場所在郡的住民(Hsu, 1996


Thompson等人針對威斯康辛州所作的一份研究報告亦指出,該州賭場的收入有八成是來自該州州民(Thompson et al., 1995)。另外,根據蒙太拿州賭博研究委員會委託蒙太拿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ontana-Missoula)所作的研究報告顯示,只有一成二到一成五前往該州的訪客有賭博行為,而這些外來賭客花在賭博上的金額,與該州州民花在賭博上的金額,相較之下顯得非常少。在1997年期間,這些外州來的賭客在賭博上總共才花了一千萬美元,僅僅佔了蒙太拿州賭博收入4.2%,這些費用也只不過佔了蒙太拿州之外來客消費的0.7%而已(Polzin et al., 1998:7)。報告也發現,只有緊鄰州界的少數幾個賭場才會有外來客源。顯然,在地人才是蒙太拿州的賭場的主要客源,也是賭場收入95.8%的主要貢獻者!


賭場業者一再宣稱賭場設置可以招來觀光客、帶動地方產業、協助振興地方經濟。但是,美國發展賭場的典型經驗卻明白告訴我們,除了給莊家(投資者、利益團體)帶來龐大的利潤外,開設賭場的地區(除了極少數特例如拉斯維加斯)非但未給地方招來觀光客,反而因提供便利又合法的賭博場所,讓許多當地居民將自己辛苦賺來的血汗錢送進賭場,此外,更對當地的非賭博性產業與地方經濟帶來嚴重(甚至是致命)的衝擊。另外,Nichols等(2000)針對八個社經背景與人口條件相仿之開設賭場的區域所作的研究發現,有七個區域發現當地破產率有提昇的現象,其中五個區域還呈現統計上的顯著相關。


顯然,開設「觀光賭場」絕非地方之福,由所舉出之典型例子可見,賭場合法化非但無法產生振興地方經濟的效果、也不見得會帶來觀光客,反而會嚴重打擊原有產業、增加破產率、重挫地方經濟,甚至進而導致「經濟陣亡」的現象。


 


他山之石的啟示


 


近年來賭博合法化迅速向各州蔓延的結果,帶來美國賭業的榮景,表面上看來,賭博合法化似乎帶來了許許多多的好處(尤其是在經濟上)。當然,刻意營造及渲染賭業所帶來的正面價值,本來就是業者最擅長與注重的伎倆。加上多數人都夢寐以求能夠一夕致富,能夠真正務實耕耘的人又早已成為稀有動物。這種情況下,加上許多經濟困窘的地區,在又看不到其它能夠迅速為地方帶來榮景的方法,「以賭興鄉(邦)」的確有相當大的誘惑力。再加上又沒有足夠的資訊可供他們下正確判斷,許多地方就在有樣學樣的情況下,相繼開放賭博合法化。


的確,我們幾乎可用雨後春筍來形容,美國在1989年至1994年之間的賭博合法化狀況。而在這段期間之前,的確也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供參考,失算當然就在所難免。不過,由於各處賭場一開始經營,便引發了層出不窮的問題,形形色色的後遺症也接踵而至,於是自1994年的年中開始,情勢便開始產生了大逆轉,支持「賭博合法化」與支持「開設賭場特區」的陣營已開始節節敗退。之後,「反賭博合法化」的聲浪更是日益高漲,支持的陣營再也無法以美麗的假象與謊言,來騙取人們的支持。


不論是甚麼,只要是美麗就容易讓人心動,美麗的假象與美麗的謊言,也就是因此而能夠迷人。不過,徒有美麗的包裝而沒有實質內涵,畢竟是無法持久的,紙當然也包不住火。短短幾年下來,除了極少數特例有在經濟上得到了實質效益之外,其它大多數開賭的地區幾乎都可用「賭業獨興、百業蕭條」來形容。整體而言,即或是單單以開闢財源,或是繁榮地方經濟的角度來考量,也無法忽視伴隨開賭而產生之負面效應,所轉換成的經濟成本,到頭來還是會抵銷在表面上得到的經濟效益。


美國經驗已明白顯示,即使是單就經濟層面的考量還是得不償失,更何況還必須負擔種種社會文化、政治、教育、環境等的重大成本。台灣的任何地區,欲藉設置觀光賭場來振興經濟、帶動觀光與地方發展,就美國的他山之石看來,成功的可能性是微乎極微,最可能的結果只怕會是「畫虎不成反類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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