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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大家了解博弈(港澳稱為博彩)事業,特別轉貼澳門博彩學術研究權威之一的王五一教授在澳門日報發表的系列文章以饗讀友。 


貴賓廳制是澳門賭業的一大特色


理工學院 王五一(博彩科普系列之七)


【澳門日報2008622A11版】


 


貴賓廳制度的原始設計


澳門賭業的最大特色,是它舉世獨一的貴賓賭廳制度。雖然,澳門近年來在周邊地區已帶出了幾個“小徒弟”,如韓國、菲律賓,也許還有新加坡,但此一貴賓賭廳制度的發明、設計和正宗經營地,非澳門莫屬。澳門貴賓賭廳中的遊戲幾乎是清一色的百家樂,因而在澳門政府公佈的統計體系中,便有了一個獨特的統計指標,“貴賓百家樂”。多年來,澳門賭業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左右是來自貴賓百家樂。


 


貴賓廳先食飯後埋單


 


澳門賭業,由貴賓廳與中場兩個體系構成。中場是面向自助散客的,貴賓賭廳,顧名思義是專門招待貴賓賭客的。一位賭客被視為“貴賓”,當然是因其有錢且賭得豪。傳統上,澳門貴賓賭廳的門檻價是五十萬,低於這個水平,只好中場請便。貴賓客,一般是由自己的沓碼仔“朋友”介紹與引領、並從沓碼仔手中買或借泥碼進貴賓廳賭博的。


 


沓碼仔,是幫助賭場拉客,進而通過向賭客銷售“泥碼”謀利的自僱職業者。沓碼仔的“老闆”是賭廳承包人。沓碼仔把自己的客人“賣給”賭廳,賭廳用碼佣的方式對其付費。要了解沓碼仔的經營方式,需要知道“泥碼”及“碼佣”的概念。


 


泥碼又稱“死碼”,是只能用以下注而不可以兌換現金的籌碼。與之相對的概念是“現金碼”,又稱“實碼”,是既可用以下注,又可兌換現金的籌碼。中場只玩現金碼。泥碼則為貴賓賭廳所專用。多年來,澳門的貴賓賭業已形成了一種類似於餐館吃飯那樣的“先吃飯後埋單”的經營方式;絕大多數貴賓賭客是從沓碼仔手裡借,不是買泥碼上檯賭博的。貴賓賭廳業務,基本上是通過一個泥碼的債務循環鏈來運作。賭場借泥碼予賭廳,賭廳把泥碼借予沓碼仔,沓碼仔再轉借給賭客,賭客用借來的泥碼在賭場賭博並輸回給賭場。泥碼由賭場出發,轉一圈後再回到賭場,在此過程中,碼佣,便被輸送到了沓碼仔手中。


 


買泥碼少沓碼仔賺少


 


碼佣,是賭場向沓碼仔拉客服務支付報酬的財務工具,量上用“碼佣率”百分比來表示。如果,賭場每銷售100元泥碼便向購買者回贈1元碼佣,則碼佣率便為1%。碼佣,就是沓碼仔的“計件工資”,它一般要通過賭廳承包人的手轉交給沓碼仔。雖是“轉交”,但賭場給賭廳的碼佣率與賭廳給沓碼仔的碼佣率並不必然相等。依市場情況,有時前者會高於後者,廳主從中有塊“賺頭”;有時後者會低於前者,廳主要自掏腰包來拉住沓碼仔。客人泥碼買得多,沓碼仔賺的就多;買的少,賺的就少。


 


一位客人進門時掏腰包買的泥碼額,或者,從其沓碼仔手中借且形成債務最終必須還的泥碼額,稱為賭博預算(gambling budget)。一位客人在一次賭博中能買多少泥碼,卻並非僅取決於他的賭博預算;也就是說,沓碼仔的碼佣來源,並非僅是賭客的賭博預算。這就是“沓碼”的奧秘。


 


賭檯拉鋸有利沓碼仔


 


賭客拿到從自己的“沓碼仔朋友”那裡借來的泥碼上檯開始賭博後,後者會陪伴左右,並在口袋裡準備好泥碼。賭客在用泥碼下注時,輸了,輸掉的是下注碼;贏了,贏來的則是現金碼。賭客把手中的泥碼輸光後,手邊一般會有一些剛剛贏來的現金碼。多數情況下,賭客會用這些現金碼繼續賭下去。此時,便是沓碼仔賺錢的時候。他會不斷地用自己手裡的泥碼按一比一的比例換客人的現金碼。賭客與沓碼仔在賭權上是“一般慾,兩樣求”,賭客渴望的是在賭檯上贏錢,沓碼仔則希望賭客既不輸也不贏,而是在賭檯上來回拉鋸。拉鋸的回合越多,沓碼仔賺的便越多。這就是所謂的“沓碼”,“沓碼仔”由此得名。


 


如果賭客終於(trip result)贏了,沓碼仔除賺得的碼佣外,還會再從客人那裡拿筆小費;如果輸了,則程式將進入最後一個環節——收債。賭客必須把最初從沓碼仔那裡借來的泥碼數額(賭博預算),用現金還上。一般來說,討債過程是和平而成功的。它不需要借助於法律的幫助,也無須暴力威脅。當然,如任何借貸活動一樣,這裡也有呆帳壞帳。


 


其實,沓碼仔還有一個更好聽也更準確的學名,叫“顧客代表”(customer representatives)。“沓碼”,只是沓碼仔謀利的方式,他的主要經濟角色是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為賭廳和賭場拉客。


 


從發現目標,交上“朋友”,到把客人拉進賭廳,一直到最終的討債,沓碼仔的工作並不容易。


 


道德因素防腳踏兩船


 


在整個貴賓賭廳體系中,還有一個重要的角色,賭廳承包人,俗稱“廳主”。他們是通過合約關係,為博彩公司的某個貴賓賭廳組織客源的賭商,是賭場與沓碼仔乃至賭客之間的協調人,在整個貴賓賭廳體系中扮演着關鍵性角色。賭廳承包人所承包的,只是賭廳中拉客促銷這一部分經濟職能。賭廳中正常的賭博遊戲,仍然由博彩公司主持。


 


一個賭廳承包人下面一般“掛靠”着一群沓碼仔;一個沓碼仔一般只與一家賭廳建立關係,只把自己的客人往一家賭廳帶。但,除了道德因素,並無其他力量可以防止一位沓碼仔“腳踏兩船”。


 


賭場與貴賓賭廳承包人之間的合作關係與分配關係,通過承包合約規定下來。承包合約沒有標準版本,因廳而異,但總不外是這麼幾項內容:


 


押金。賭廳承包人必須向賭場繳納一定數額的押金,從幾千萬到上億不等,因廳而異,因人而異。這筆錢的主要功能,是作為賭廳向賭場借泥碼時的抵押。


 


最低購碼額。廳主必須承諾一個(按月計)最低購碼額。所謂賭廳承包制,所包者,主要是這個東西。承包額也因廳而異,一般都要上億。


 


博彩開放後情況大變


 


收入分成。廳主參與利益分配的主要機制是所謂的“分帳”。即,賭場在繳稅以後,要從剩餘的賭檯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與賭廳分成。賭權開放前,這個比例一般為“場七廳三”。另外,碼佣率,也要在合同中明確。在賭權開放前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賭場給賭廳的碼佣率一直固定在千分之七的水平。


 


除了上述內容,承包合約中還可能包括其他如超額購碼奬、賭客回饋等內容。


 


以上所述,是賭權開放前的澳門貴賓賭廳體制的“正宗設計”。賭權開放後,情況大有變化,下回解說。


 


關鍵字:貴賓廳、沓碼仔、泥碼、碼佣、賭廳承包人(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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